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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沧州中支)就医机构选不对,理赔容易遇阻碍-以案说险

发布时间:2026-08-26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就医机构选不对,理赔容易遇阻碍

  案例简介:

  被保险人F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治疗,产生门诊医疗费用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材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理赔部门经材料核查发现,本次就诊医疗机构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定点医院,并且本次费用为普通门诊,既不属于特殊门诊,也未办理住院手续,同时不在住院前后门急诊保障范围内。 依据保险条款相关约定:本次非定点医院就诊,非特殊门诊、住院、住院前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拟拒付处理,故本案做拒付处理。客户对此结果难以理解,产生理赔疑问。

  案例解析:

  很多消费者存在一个认知误区:只要看病产生医疗费,保险公司就应当报销。但医疗险、学平险类产品,对于就医医院、就医类型都有明确约定。 第一,就医机构有限定。绝大多数人身医疗类保险,要求被保险人优先在合同列明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目的是保障诊疗规范性,合理管控医疗成本,防范虚假医疗等风险。非定点医院产生的普通诊疗费用,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第二,就医类型有区分。普通门诊、住院、特殊门诊、住院前后门急诊,是几项独立的保障责任。不少保单疾病普通门诊本身不在报销范围,仅保障住院、意外门诊、住院配套的急诊费用。本案费用既不符合定点医院要求,也不属于合同可赔付的就医类型,因此做出拒赔结论。

  消保风险提示 :

  1、投保后仔细通读保险条款,重点看清定点医院名录、保障范围、门诊住院责任划分,提前了解哪些费用可以报销、哪些情况不在保障之内。 2、日常非急症看病,优先选择保单约定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前拿不准,可以提前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核实医院资质。 3、分清保障责任边界,不要默认所有门诊费用都可以报销,部分保险仅负责住院医疗、意外门诊,疾病普通门诊不在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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