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本应是车主的保障,然而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将其视为“发财险”。在车险理赔过程中,存在个别故意制造假事故现场,试图骗取保险理赔金的行为。
2024年10月,中国人寿财险沧州中支接到一起车险报案,报案人秦先生称自己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本车受损,驾驶员受伤,三者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客一死一伤的事故。
我司查勘员在接到报案后迅速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开展调查和取证工作。调查人员发现,事发时驾驶员曾拨打120,伤者被送往属地医院。在医院走访期间伤者家属拒不配合,驾驶员断联。公司调查人员多次与被保险人沟通保险欺诈行为危害及相应法律责任。在多次耐心劝说和普法教育后,被保险人最终在巨大压力下主动还原了事故经过。
在铁证和压力面前,被保险人承认了驾驶员在酒后发生事故后,试图疏通关系后并延迟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事实。最终,被保险人自愿签署了放弃索赔声明。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骗赔案件一旦查明骗保行为并定责,除了常规的拒赔和内部记录外,还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客户的责任,要求其赔偿保险公司因调查该案件所花费的额外费用等。这样的做法让客户明白不诚信行为需要付出沉重代价,在行业内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警示作用,促使客户遵守保险诚信原则,保障了行业利益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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