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王女士2016年5月24日为其丈夫投保了“吉祥树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日期为2016年5月25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费3,868.00 元,基本保额8万元,投保“吉祥树终身寿险(分红型)”,生效日期为2017年1月2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费3,476.20 元,基本保额7万元,投保“爱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费3,846.40 元,基本保额6万元,投保“中汇人寿惠医保(易享版)医疗保险”,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22日,交费年限1年,年交保费1,580.00元,基本保额200万元。
2024年5月份的时候出现乏力的症状,前往东光县人民医院检查,查腹部彩超发现肝内实性占位,建议进一步检查,于2024年6月26日确诊:乙状结肠恶性肿瘤、肝继发恶性肿瘤。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马上联系客户,随后展开调查,确定事故真实,公司在核实完资料后,于2024年9月12日结案,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1万元,并豁免后期14年保费53,849.60元,赔付医疗保险金31,625.29元。
收到理赔款后,为表示感谢,客户亲至柜面,送来一面“热情贴心服务好,真诚守信理赔快”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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