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客户姜女士于2018年9月1日为自己投保了“天安人寿爱守护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生效日期为2018年9月2日,交费年限为20年,年交保费为4,857.00元,基本保额100,000.00元;2021年5月26日为自己投保了“天安人寿健康易享医疗保险”,生效日期为2021-05-27,保障期间:1年,保险费1,085.00元,基本保额100,000.00元。
2021年7月,姜女士因为舌头肿胀,自己在家口服消炎药,症状不见好转,为求更进一步治疗,于7月18在沧州中西结合医院办理住院,手术治疗,病理诊断舌恶性肿瘤。接到客户报案后,公司立即安排业务人员协助客户准备理赔资料。客户将完整理赔资料交至公司柜面,经分公司领导审核,姜女士此次出险属于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于9月10日结案,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0,000.00元,9月13日赔付医疗保险金20,472.68元。10月8日再次因为舌恶性肿瘤住院治疗59天,赔付医疗保险金21,942.52元。
收到核赔结论后,业务员第一时间与客户取得联系,客户专门送来了锦旗,表示了对理赔人员工作的肯定,同时对于天安人寿主动理赔、为客户提供温暖的服务表示了赞誉。正是因为理赔人员的主动服务和耐心细致的指导,让客户深刻的感受到了天安人寿服务的贴心、暖心与耐心。一面锦旗,不仅仅是客户对天安人寿理赔人工作的赞许和认可,更是对天安人寿的信任与肯定。客户的认可是每一个天安人追逐的目标。做有温度的理赔,天安人寿的服务永远在路上,全心全意服务每一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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