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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保监局办公室制定推动河北省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为推动河北省财产保险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和增长方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动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便函〔2021〕1029号)要求,结合我省财产保险业实际,河北银保监局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转变经营发展理念

  (一)突出理念先导。引导保险公司树立正确经营发展观,坚持保险姓保,回归风险保障本源,深化财产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专业化供给引导高质量需求,通过精细化、集约化运营管理,优化要素配置,推进结构调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防范风险,推动行业由注重规模和增速的外延式增长,向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增长转变,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保险服务。

  (二)确立基本原则。坚守保障本源,聚焦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实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民生综合保障,立足河北省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持续提升财产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深化创新驱动,创新产品服务供给,强化保险科技赋能,通过加大科技应用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坚持共建共享,拓展行业大数据信息共享广度和深度,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健康、有序、透明的行业生态圈。强化人才支撑,打造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均衡发展的人才建设体系,通过人才能力提升带动行业转型发展。

  (三)明确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财产保险市场体系。行业经营成本明显下降,综合费用率较2020年底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市场业务结构明显优化,非车险业务比重较2020年底提升12个百分点以上;行业经营数据效益明显改善,承保盈利公司覆盖面较2020年底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行业运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

二、提升供给专业化水平

  (四)丰富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聚焦新发展格局下经济社会发展演进,深入研究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挖掘雄安新区、京津冀协同战略、中国(河北)自贸区创新等领域保险需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围绕乡村振兴、绿色环保、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大供给密度,积极开展森林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等绿色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创新积极性。

  (五)升级保险服务。支持保险公司立足保险保障本源,创新拓展“保险+科技+服务”形式,探索服务型保险产品,提升增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鼓励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增强风险管理专业能力,主动提供防灾减损服务,推动行业由转移分散为主的风险等量管理模式向风险减量管理服务模式转型。积极推进京津冀车险服务一体化工作,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开展营业中断和延迟取消类保险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等。

  (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制定与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向适应的人才培养规划,优化人才考核机制,打通专业人才成长路径。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同业交流与合作,畅通专业人才流动渠道。

  (七)优化渠道管理和销售组织管理。指导财产保险公司强化销售渠道差异化管理,依据险种、服务、消费者特点等细分市场,精准匹配销售渠道,满足消费者多方位的风险保障需求。科学划分和有效整合现有销售渠道,系统性改革营销组织、销售费用和薪酬绩效激励体系,通过渠道细分和销售模式改善,降低销售成本。鼓励中小公司强化销售渠道垂直管理,合并裁撤低产能分支机构。提升直接运营能力,增强销售、费用管理自主性,有效缓解对中介销售渠道的过度依赖。

  (八)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健全多层次财产保险市场体系,引导中小公司明确自身定位,挖掘专业优势,摒弃过于依赖车险业务和过度铺设机构的贪大求全经营理念。鼓励保险公司细分保险市场,精准选择优势领域,研发优势产品。地方法人财险公司要立足河北市场,发挥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积极对接省内重点项目,培育核心竞争力,为河北省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支持。

三、强化精细化管理能力

  (九)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重点抓好财务预算管理、销售渠道管理、运营流程管理等环节的成本管控,科学分解各环节成本管控任务,做到人、岗、事合理匹配,提高精细化资源配置能力。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制定精细化承保政策和差异化费用政策,创新承保管理和核算办法,有效管控成本。督促财产保险公司优化理赔管控流程,挤压理赔水分,增强反欺诈能力,提升赔付支出效能。

  (十)提升车险精细化管理能力。继续实施周监测、月回溯,对费率执行偏离产品备案水平的财产保险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积极推动辖内财产保险机构完成车险综合改革“降价、增保、提质”的目标。实施多元化监管,支持基础建设好、服务水平高的公司进一步减费让利,促进产品公平。优化商业车险定价机制,完善按照车型、用途及风险程度定价的机制,缓解和化解部分车型承保意愿低的问题。督促财产保险公司加强车险理赔服务管理,开展车险未决赔案清理工作,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

  (十一)优化农业保险市场体系。提升农业保险精准服务“三农”水平,要求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及时快速理赔,完善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流程,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持续优化农业保险市场运行机制,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强财政补贴资金及政策性保险工作费用的精细化管理。将农险服务中的农民知情率、保险标的识别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做为提升精细化管理的核心措施,力争达到“三个100%”。督促财产保险公司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提供专业化服务,力争每个重点帮扶县的优势特色农产品都有相应的特色农险产品供给。

  (十二)提高精准服务社会治理体系能力。支持财产保险公司依据河北地区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等业务。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农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试点。积极推进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大力推广企财险等险种,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引导财产保险公司提高健康险和意外险服务水平。督促财产保险公司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提升信用保证保险品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三)提升内控合规和风险防范水平。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深化内控合规管常管长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合规底线思维,提升内控合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合规要求嵌入各项业务流程,结合业务特点、风险状况和案防情况等,开展常态化的内控检查排查和内部控制评价。健全风险识别、计量机制,提升风险识别响应速度,优化风险报告和处置机制。加强分支机构经营活动过程管控,推动风险管理职能前移。突出绩效考核中内控合规因素的比重和正向激励,杜绝业绩考核过于激进导致合规风险隐患。

  (十四)强化保险科技运用。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内控管理流程改造升级,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实现系统化管理、线上化审批、智能化作业,提升内控管理效率。探索利用行业大数据资源,建设线上化、智能化风险信息平台,推动承保理赔风险管控模式向精准、协同化方向转变。

四、完善集约化运营体系

  (十五)强化集中化运营平台建设。支持财产保险公司打造集约化、智能化运营平台,提升响应速度和服务效率,推动核保核赔、财务管理等核心作用集中化管理、平台化运营,实现全流程精细化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减少管理层次,结合自身特点推行扁平化运营体系,建立集约高效的组织架构。

  (十六)增强线上化运营管理能力。鼓励财产保险公司集成推进线上化业务,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发展便民惠民的线上全流程服务。强化线上化、数字化核保核赔功能,实现产品精准定价、远程查勘定损和智能理赔服务。督促财产保险公司拓展线上化服务领域,运用新技术改造存量保险产品,改善定价模式,实现产品形态和运营方式差异化,提高财险领域线上化率。

五、提升财产保险监管质效

  (十七)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有效推进机构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好监审联动工作,实现信息共享、风险共处。研究财产保险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统计指标和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现场检查等事项挂钩。探索建立保险产品创新保护机制,积极维护市场创新主体利益。

  (十八)加强市场行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精准打击、有效治理市场乱象。深入整治主要业务领域高费用的沉珂宿疾,对违规行为冒头的地区,机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为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以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为导向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市场退出机制,规范发展秩序。

  (十九)完善法人监管体系。切实履行财产保险法人机构属地监管主体职责,完善法人监管年度常规工作项目、内容、工作机制、标准和人力配属方案等,制定保险法人监管工作调度表,推动保险法人监管体系化、标准化。督促财产保险法人机构坚持保险姓保、立足主业、服务河北,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进一步加强保险法人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深入培育合规文化,严守合规底线。

六、抓好组织推进

  河北银保监局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各分局在职责范围内抓好贯彻落实。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和河北省保险学会切实发挥在财产保险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搭建行业平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共同推进发展方式转型。各财产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研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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