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沧州中支理赔案例
5月24日泊头支公司早会上来了一位特殊的客户,他很激动的说:“真没想到保险这么好,理赔的这么快,感谢天安!”
2019年5月份刘女士为窦先生在投保“天安人寿爱守护(至尊保)终身重大疾保险”,生效日期为2019年5月11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费3,880.50 元,基本保险金额15万元,投保“天安人寿附加爱守护至尊保至尊保两全保险”,生效日期为2019年5月11日,交费年限20年,年交保费2,115.00 元,基本保险金额15万元。
2020年10月30日客户窦先生因意外车祸住院,因对方全责,进行了赔付,也未曾想到用保险,2021年3月17日窦先生因上次车祸遗留硬膜下血肿症状在泊头市医院进行了硬膜下血肿引流术,4月22日窦先生亲至柜面提交理赔资料,公司客服人员在第一时间受理,并积极反馈至中支及分公司,因此次住院病例并未显示客户之前意外病史,便申请医疗理赔,但经理赔人员审核,并询问客户是否曾发生意外,如因意外导致硬膜下血肿,则符合轻症条款。公司服务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客户表示确实曾发生车祸,但因对方已补偿损失,所以未曾想提交理赔,以为不符合理赔条款,公司服务人员告知窦先生需提供之前住院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窦先生表示出差未在本地且车祸住院是在山东。表示出差回来后提交。5月15日窦先生再次提交理赔资料,公司经调查事实明确符合合同条款中的硬膜下血肿轻症理赔,于5月18日结案,赔付轻症保险金67,500.00 元,并豁免后期18年保费 107,919.00 元。
窦先生及其家人对公司的快速理赔以及周到服务表示高度认可!感谢公司主动提醒他提交轻症理赔,客户心怀感激为天安人寿泊头支公司的送来“保险新标杆 人民及时雨”锦旗表示感谢,并表示会再为家人购买天安的保险!
(注:“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理赔流程,以生效保险合同及我司理赔规则为准。”)
天安人寿沧州中心支公司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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