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女士,43岁,2018年10月因左肾上腺皮质腺瘤在沧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共计医疗费用23176.58元,社保报销9517.35元。因病情未达到轻症标准,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赔付徐女士3659.23元的医疗保险金。虽有些许失望,但工作人员的详细讲解使徐女士了解到还能持续拥有这份保障,尤其限额500万的医疗险不会因身体原因和保险停售不能续保,心中便增添一份安心,选择保留此份保单。
然而,生活总是充满了未知与变数。2023年11月,徐女士再次面临健康挑战——因左枕骨大孔脑膜瘤在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接受治疗。住院共计花费67738.77元,社保报销39257.52元,仍有将近3万元的费用需要个人承担。2024年4月,徐女士向瑞众保险申请理赔。经核实,徐女士的病情符合重疾标准,在核实完本次住院情况后,瑞众保险沧州中支快速赔付徐女士10万元的重疾保险金和7118.63元的医疗保险金,赔付后保险合同仍然继续有效。此外,徐女士还通过其他商业保险报销了18481.25元。
面对两次健康危机,徐女士感慨万分,深深体会到了保险的重要性,也非常庆幸未因第一次理赔的些许失望退保,而是选择了坚持和信任。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徐女士特意为瑞众保险沧州中支送来了一面锦旗,感谢瑞众保险提供的优质服务与保险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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