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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保障功能有效发挥

发布时间:2018-11-19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11月16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2017年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情况。数据显示,2017年,交强险整体经营趋于稳定,保费收入为1869亿元,赔付金额为1317亿元,各项经营费用为462亿元(含救助基金22亿元)。承保盈利为0.8亿元,投资收益为76亿元,经营盈利为77亿元,综合赔付率为74%,综合费用率为26%;理赔的立案件数为2964万件,同比增长4%;赔付金额为1317亿元,同比增长13%。

2017年,交强险覆盖面持续提升,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共计2.34亿辆,同比增长13%;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为75%,较2016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其中汽车投保率达到95%,较2016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交强险出险率为12.73%,同比下降0.52个百分点,近5年来实现持续下降。

交强险自实施后,呈现出覆盖面逐渐扩大、保障作用日渐凸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推动交通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和辅助社会管理成效明显等特点。数据显示,2006年7月至2017年底,机动车投保率从36%提高到75%,其中汽车投保率从58%提高到95%;交强险累计处理赔案2.2亿件(其中垫付298万件),累计赔付成本达8757亿元;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从开办最初的11家上升到67家,交强险历年累计经营亏损为71亿元。

制度上看,保险监管部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保险行业提升交强险服务能力,先后建立了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和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2017年,保险监管部门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体验。

监管部门建议,针对目前交强险存在的问题,建议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扩大救助基金覆盖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改革交强险经营模式,提高交强险经营的市场化程度;完善费率调整机制,从基础费率进行调整,设定更为差异化、精细化费率调整系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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