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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财险沧州中支成功降责一起人伤赔案

发布时间:2025-02-07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2024年12月30日07时许,李均华驾驶标的车冀JOJ3D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开元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上述地点左转弯时,与沿开元大道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三者高兴月驾驶的冀J967586号电动自行车相撞,此事故致两车损坏,三者高兴月于2025年01月04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报案后我司查勘员韩继铭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并与理赔经理进行现场连线汇报:发生事故时标的车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三者电动车逆行。中支理赔经理高度重视,立即前往交通队进行走访。当地交警队以事故已移交大队,案件正在侦查中为由拒绝向我司透露过多内容,并有意识的回避相关问题。在得知标的车被认定为主责后,我司一边说服车主申请复议,一边多次走访当地交警队,并将了解的情况第一时间报于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针对风险点积极介入协调,事故中队最终表示会秉公执法考虑我司的请求。该案经过我司努力,最终复议成功,由主降同。本案我司减损10万余元。

  中华财险沧州中支全体理赔人员必将上下齐心,坚持不懈,还原真相,降责必行,力争为公司减赔增效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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