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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如何助力共同富裕

发布时间:2021-12-06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近一段时间以来,“共同富裕”一直是社会热议话题。要实现共同富裕,保险业肩负怎样的使命,又面临怎样的挑战?

  10月30日,第十八届北大赛瑟论坛上,多位与会专家认为,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风险分配,通过制度建设,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风险脆弱性问题,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关注风险分配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与会专家认为,目前外界关注焦点很多都在财富分配方面,保险业则要关注风险分配。

  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仁和保险研究院院长王和认为,在社会中,既有财富分配,也有风险分配,而风险分配解决不好,将直接导致贫困。

  在与会专家看来,通过制度解决中低收入群体风险脆弱性问题,是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

  王和认为,普惠保险、政策性保险是实现和保障社会共同富裕的“底座”,特别是普惠保险在保障共同富裕过程中有着独特作用,“韧性社会的基础是风险韧性,风险韧性是可以通过普惠保险来实现的”。

  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就是政策性、普惠型保险保障的代表。“中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从2007年开办至今,已经为农户支付了2400亿元赔款,它促进共同富裕和巩固脱贫成果的作用不言而喻。”王和表示。目前相关的实践不仅集中在农业领域,不少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也存在此类需求,仍存在需要探讨的问题。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认为,在构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过程中,企业年金发展是短板。就此,他建议,强化自动加入机制,让企业年金从目前自愿变为半强制,职业年金相关政策如领取规则、监管措施等方面需尽快统一。同时,在税收领域对养老金也应更友好。

  医疗领域也是目前此类尝试开展比较集中的领域。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教授朱铭来认为,惠民保作为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产品有其积极意义,但是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惠民保的保障中,自付比例部分不应该作为保障重点。”

  朱铭来建议,惠民保应该将医保目录外内容作为保障核心,并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在经营过程中,要防止保险公司盲目提供保障。此外,由于医疗险精算在我国处于比较初始的状态,因此,朱铭来建议通过信息建设等方式强化科学定价基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惠民保全国参保7000万人,累计保费120亿元。

强化保险业自身可持续发展

  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需求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保险业自身也需要强化风险管理手段的先进性从而适应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孙祁祥建议,保险业自身要从合理定位、跟踪变化、不断创新三点出发。“合理定位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跟踪变化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不断创新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在具体实践方面,孙祁祥给出了六点建议:高度重视保险保障功能的发挥,在发展中牢牢把握保险业本质;高度重视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实现保险资产保值与增值,用精湛的投资能力来保证承保业务,进而保证整个保险经营稳健运行;高度重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要从源头上堵住风险累积和爆发;高度重视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的影响,在开放中把握好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新技术可能产生的新风险,加强监管,保障行业在规范竞争中创新发展;高度重视声誉建设,赢得消费者信任。

  就目前保险业所处的发展环境而言,中国保险学会会长董波认为,一方面,目前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疫情长期化使问题进一步加剧,直接影响到保险业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中各种问题叠加,也为保险业长期稳定发展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就此,董波建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这三大任务,实现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险业应该在发展中更好地把握速度、效率、效益的关系,自身首先要保持长期稳定,才能为社会经济提供更好、长期、稳定的服务。二是保险资金在资金融通上应该发挥更大作用。三是提升保险业应对社会风险管理要求的能力,满足社会对保险保障、风险管理、社会资金融通的需求。”他表示,在防范化解风险上,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董波强调,要注重保险业自身改革。“之前保险公司法人治理在一些方面失灵,因此必须加强监管,从公司治理角度强化法人治理,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这样才能实现保险业健康发展,才能真正护航社会经济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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