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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被盗后肇事,车主是否需要担责

发布时间:2019-04-23    点击数:{{pvCount}}    字体:

问题:我家的大众高尔夫自用轿车在去年3月份发生被盗,我立刻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但由于缺乏破案线索等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日前,我的这辆车在外省的僻远农村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两人受伤,而驾车人却弃车逃逸,一时难以抓获。受害人家属根据车辆相关信息,找到我的住处,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

我的车辆被盗后肇事,应当由我承担赔偿责任吗?

解析:无需担责。

对于车主来说,机动车被盗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而盗窃机动车作为一种非法行为,中断了机动车车主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也切断了其对机动车运行利益的合法归属。同时,机动车车主对机动车管理的过失与交通事故的发生结果之间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非法行为人独立支配机动车运行的结果。为此,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按照这一规定,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主体是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把原车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责任予以免除了。

在盗窃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如果被盗窃的车辆投了保险,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赔偿费用,即保险公司承担的是垫付责任。保险公司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也是有着明确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综上所述,黄先生的车辆是在被盗后肇事的,作为车主的黄先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盗窃人不是车辆的拥有者,交通肇事后自认为轻易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因此,常发生不遵守交通法规,任意违章,会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法律在对机动车盗抢人课以刑罚的同时,规定其民事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制裁此类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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